一、实验室是教学、科研的重要场所,实验室的仪器、设备及其它物品是保证实验教学、科研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,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宗旨,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。
二、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都是国家财产,全体师生都要爱护仪器设备,做到用好、管好仪器设备。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做到防尘、防潮、防热、防腐、防漏电,对大型精密仪器要做到专人管理,专人使用,确保仪器设备和人身的安全。
三、学生进行教学实验,要在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,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。
四、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不断更新知识,提高自身业务素质。实验教师要认真备课、试作实验,检查仪器性能,并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所准备;实验中要积极辅导,有问必答,不得脱岗;课后要检查整理仪器、设备和场地;认真批改报告,客观确定学生实验成绩。
五、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,严禁违章操作,实验仪器和物品的损坏要及时查清原因,并记录上报;违章损坏和有意损坏要由当事人赔偿。
六、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 积极参加室里各项活动。
七、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,实验室主任要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实验室全体同志负责,要努力为大家服务,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。全体工作人员支持配合主任工作,努力把实验室建设为教学、科研基地。
八、保持实验室整洁、安静、文明的学习环境。
九、各实验室可结合本实验室实际,有条件的可面向全院师生试行开放式管理,实验室人员将努力为广大师生进行科学实验服务。
十、教师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研究或科学研究,须预先提交实验项目计划(包括实验内容、方式、仪器设备清单和消耗材料计划)方可进行实验,同时填写使用日志。
十一、本条例与校管理条例如有冲突,则以校管理条例为准。